发文标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三 5503 财务费用发文文号:发文部门: 财政部发文时间: 2004-04-27实施时间: 2005-01-01失效时间:法规类型: 会计制度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所属区域: 全国下载全文: 小企业会计制度.pdf相关法规: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所属专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
5503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二、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等,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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