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三 2153 应付福利费发文文号:发文部门: 财政部发文时间: 2004-04-27实施时间: 2005-01-01失效时间:法规类型: 会计制度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所属区域: 全国下载全文: 小企业会计制度.pdf相关法规: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所属专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
2153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提取的福利费。
二、提取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等,应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福利费的结余。
2161 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并经批准分配的利润(含现金股利,下同)。
二、小企业应当根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分配的利润, 借记“利润分配—应付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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