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可以单独设置“1633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科目,比照本科目进行处理。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