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info财务天地

安越 > 财务天地 > 第205节 保持一致性的修订

第205节 保持一致性的修订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推荐讲师:安越 发表于:2006-04-02

  第205节  保持一致性的修订

  (a) 定义——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的3(a)部分的修订增加了下述条款:

  “(58)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含义为:

  (A) 由发行证券公司的董事会发起并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委员会(或同等意义的团体),其目的是监督公司的会计、财务报告以及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并且

  (B) 如果某发行证券的公司没有这种委员会,那么该公司的整个董事会就是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59)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含义与本法案的第3部分相一致。”

  (b) 审计师的要求——对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的10A部分的修订如下:

  (1) 将“独立注册会计师”更改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2) 将“该独立注册会计师”更改为“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3) 在(c)部分,将“非独立注册会计师”更改为“非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且

  (4) 在(b)部分:

  (A) 将“会计师”更改为“事务所”;

  (B) 将“该会计师”更改为“该事务所”;

  (C) 在第(4)段,将“该会计师的报告”更改为“该事务所的报告”。

  (c) 其他参考资料——对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的10A部分的修订如下:

  (1) 在12(b)(1)部分,将“独立注册会计师”更改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2) 在17的(e)、(i)部分,将“独立注册会计师”更改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d) 保持一致性的修订——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的10A(f)的修订如下:

  (1) 将“定义”更改为复数形式;

  (2) 在末尾加上“在本部分中,“证券发行公司”指其证券按照第12节的要求登记的公司,或指按照第15节(d)的要求申报报表的公司,或指依照1933年的证券法已申报登记表、登记尚未生效的公司(公司未撤回登记表的)。”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版权声明】文章来源:网络,文中或封面图片来自授权原作者及互联网。为非商业用途使用。
如因版权等有疑问,请于本文刊发30日内联系安越(微信:yuexianghui03)。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最终解释权归安越所有。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21-58362000
15801919100(公开课24h服务)
15801990967(内训24h服务)
15801990967(管理咨询24h服务)

BD@EasyFinance.com.cn

客户反馈Feedback

了解更多Subscribe

微信二维码

关注安越官方微信

CopyRight © 安越咨询 版权所有 沪ICP备 05001842网站备案深耕欧美管理会计理念,聚焦中国企业实践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