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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摘自《财务管理分析(第6版)》,如需阅读全文,请购买正版图书] |
服务范围,H.F·圣(H.F.Saint)在他所写的华尔街惊险小说《一个无影人的回忆录》里说得最为绝妙:(投资银行家)从事所有各类有意思的服务和行动,其实,任何服务或行动可以只在一套西服内做完,这就是他们这一行的职业道德所能够强加的限制。”
当一家公司准备筹集新的资本时,投资银行家的任务与他所索取的费用如出一辙:多如牛毛且花样百出(依惯例和法律而定,资本筹集技术在各国多有不同。为节省篇幅起见,我这里的评论将只限于美国情景,为此特向非美国读者致歉)。在私募中,投资银行家习惯于充当一个代理人,把发行人和潜在的买主撮合在一起,帮助他们谈妥协议。在公开发行中,投资银行家的任务更广,根据公司是否按照传统的方式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或者是使用被称为壳架登记制的方式而有所不同。
1.传统注册制
在传统注册制中,投资银行家从决策过程一开始就与发行公司共同工作。大多数场合下,投资银行家可能已经和公司管理层密切工作过了好几年,因而建立了一种亲密的伙伴关系。投资银行家的首要职责是帮助公司选定要出售的证券类型。然后,要是所选择的是公开发行,投资银行家将协助公司在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发行注册。这一过程需要30一90天时间,包括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管理人员的报酬、各类计划等等详细信息的公开披露。这些信息有些是管理层宁愿秘而不宣的。
按照传统注册制照章行事,在接近于获准发行时,投资银行家要把销售辛迪加(Syndicate)和承销辛迪加合为一体。辛迪加指由多达100家以上的投资银行机构组成的团队,他们在短期内联合力量促销新发行的证券。销售辛迪加的每位成员要接受向投资者出售确定比例的新发行证券的任务。承销辛迪加的成员实际上是充当批发商,他们按照事先保证的价格从公司手里买人所有发行的证券,而后试图以较高的价格将它们卖给公众。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公平实践法则”严禁承销商以高于原先向公司报出售价的价格向公众推销证券。不过,假如必要的话,辛迪加倒是可以按较低的价格出售证券。考虑到证券价格的变动性和完成注册所要求的时间跨度,当承销商向公司保证一个固定价格时,似乎看起来承销商承担了相当高的风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不到销售前的最后一刻,承销商绝不会对一种新证券的确定价格做出表态。假如一切依计而行,全部证券在发售的第一天就将会卖给公众。所以,正是公司,而不是承销商承担了注册期间证券出售条款改变的风险。
辛迪加的存在期间很短。往往为了预售证券的目的在发行前几个月成立,一旦证券售罄,立刻解散。即使对于失败的发行,辛迪加也是在发行日后的数周内解散,剩下承销商自行处理卖不掉的股票。
2.壳架登记制(Shelf Registration)
1982年首获许可,壳架登记制准许经常发行证券的公司就可能发行证券的主要条款申请进行一项有效期两年的一般意义上的登记。要是登记获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准许,公司可以把登记束之高阁,根据需要随时启用。壳架登记制把—次证券发行从做出决定到收款的时间差从几个月压缩到最短只要48个小时。
因为48个小时对即使是匆忙拼凑一个辛迪加也还是太短,所以壳架登记制倾向于做大宗交易”,即由单个投资机构买人全部的发行证券,希望以后能化整为零,转售出去获利。同时也由于对发行人来说,从两个投资机构得到报价与从一个投资机构得到报价一样容易,因此,壳架登记制增加了投资银行之间进行竞争性报价的可能性。结果,根据证券类型和其他因素的不同,壳架登记制的发行成本比传统注册制要低10%一50%。
到目前为止,壳架登记制的好处只限于一组精心选择的大型、公众公司,不过这种情况可能很快会得到改变。因为证券交易委员会看来正处在把注册公司而不是注册证券的概念扩展到所有公开交易公司的边缘。要是一切如愿发生,投资银行业可望能够减少发行成本、扩大发行数量以及继续进行联合。
五、发行成本
对于金融证券,发行人要被征收两类成本:年费(例如利息费用)以及发行成本。我们稍后再考虑更重要的年费。发行成本指发行公司和它的股东在初始发售时所发生的成本。对于私募来说,唯一最重要的成本是投资银行家根据他作为代理人的能力所索要的费用。对于公开发行,则有法律、会计和印刷费用,再加上付给投资银行家的费用。投资银行家以差价的形式来表示他所索要的费用。举例来说,假设ABC公司打算按照传统注册制发售100万股新的普通股股票。该公司的股票现在美国股票交易所以每股20美元在交易。在公开发售前几个小时,牵头的投资银行家可能通知ABC公司的管理层说按照现在市场价格的情况,我们能够以每股19美元的发行价格售出新股,差价为每股1.5美元,公司每股净收款计17.50美元”。这意味着投资银行家打算每股压低1美元发行(市场价格20美元一发行价格19美元)且他所提供的服务每股要收取1.5美元的费用,或者说总额150万美元。这笔费用收入将在常务承销商,或牵头银行以及辛迪加成员之间根据每家银行在辛迪加中的重要性按照事先的商定进行瓜分。
压低价格发行指以比现在低的价格出售新股。理论上说,投资银行家经常压低价格是因为新股的价格必须低于现有股票价格以便劝使投资者持有更多的股票,还因为压低价格也使投资银行家本身的工作变得更容易。以19美元的价格推销价值20美元的东西远比以20美元的价格推销容易得多。压低价格对公司而言不是一项实付费用,但对股东来说却是一项成本。价格压得越低,为了筹集一定金额的资金,公司就必须发行更多的股票。而随着发行股票数量的增加,现有股东控制权比例就会下降。
对发行成本的实证研究证实了两种显著的图案。第一,股票成本远比债券的成本高。各种在公开市场筹集资金方式的成本,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不考虑折价发行的部分。一般公司债券平均大约为所得的2.2%,可转换债券为3.8%,公开交易公司的股票出售为7.1%。股票初始公开发行的平均成本为11%(不考虑低价部分)。第二,各种类型证券的成本随发行规模的减少而急剧提高。以股票总所得的百分比计,对于超过100万美元的发行,发行成本低到3%,但对于50万美元以下的发行,成本提高到20%以上。债券筹资相类似的数据是从大规模发行的0.9%以下到非常小额发行的10%以上。
六、法规的改变
金融市场的非管制化已经引发了美国金融机构之间的一场革命。某种程度上说,非法制化已经成为立法宗旨改变的产物,但同样重要的是一大批技术上和竞争上的创新已经造成法规日益失效。
大萧条前,美国银行随着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格拉斯一史狄加法案(Glass-SteagallAct)以消除两种业务活动之间有目共睹的利益冲突。从那以后,商业银行已经被禁止从事大部分的证券交易活动,而投资银行也被严禁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然而,要清楚地从投资银行业务中分离构成商业银行的业务部分已变得越来越困难,所以,今天对这两种类型银行业务的区分已经几乎变得毫无意义了,在许多国家里,包括美国跨国银行在内的银行都可以自由从事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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