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越咨询|专业致力于财务管理培训
财务培训在线报名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公开课程 | 企业内训 | 咨询服务 | 讲师介绍 | 工作机会 | 财务天地 | 联系我们 |
您当前的位置:安越咨询首页 -> 财务管理文摘 -> 政策法规与其它 -> 文章内容

企业财务通则 第三章 资金筹集

[打 印]

中国新旧会计准则分析及应用  

发文标题: 企业财务通则
      第三章 资金筹集
发文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41号令
发文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12-04
实施时间: 2007-01-0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下载全文: 企业财务通则.pdf
相关法规:
所属专题: 《企业财务通则》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十四条 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
  企业接受投资者非货币资产出资时,法律、行政法规对出资形式、程序和评估作价等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接受投资者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比例。

第十五条 企业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份等方式筹集权益资金的,应当拟订筹资方案,确定筹资规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必要的报批手续,控制筹资成本。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委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资本管理制度,在获准工商登记后30日内,依据验资报告等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在持续经营期间可以由投资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者减少,投资者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回出资。
  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企业依法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和财务处理办法,并经投资者决议。

第十七条 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企业应当作为资本公积管理。
  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十九条 企业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由投资者履行财务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依法以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的,应当明确筹资目的,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合理的资金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决策,并签订书面合同。
  企业筹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自有资本比例及其他规定。
  企业筹集资金,应当按规定核算和使用,并诚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监督。

《企业财务通则》目录
《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 总则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章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财务通则》第三章 资金筹集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章 资产营运
《企业财务通则》第五章 成本控制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章 收益分配
《企业财务通则》第七章 重组清算 《企业财务通则》第八章 信息管理
《企业财务通则》第九章 财务监督 《企业财务通则》第十章 附则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7-7-2 18:10:57  发布人:yutao
以上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欢迎来访者提出意见或建议
联系我们:webmaster@easyfinance.com.cn


安越动态


近期财务培训课程

近期培训客户

培训客户-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培训客户-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培训客户-西门子电子
培训客户-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
培训客户-爱立信管理学院
培训客户-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培训客户-东风日产乘用车有限公司
培训客户-3M(中国)有限公司
培训客户-上海庄臣
培训客户-卡特比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培训客户-伊莱克斯电器
培训客户-美国铝业
培训客户-梅特勒-托利多
培训客户-阿姆斯壮
培训客户-上海家化
培训客户-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客户-中国移动新疆分公司
培训客户-中海油研究中心
培训客户-奇瑞汽车
更多客户……
财务专题 | 财务图书 | 安越俱乐部 | 安越动态 | 我们的客户 | 直击公开课 | 热门下载 | 订阅快讯 | 财务词典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安越培训|网站LOGO   
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ASYFINANCE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LTD CopyRight® 安越咨询 版权所有
电话:021-58361891 / 15801919100 传真:021-58361896 沪ICP备 05001842
电子邮箱:BD@EasyFinance.com.cn 网站:http://www.EasyFinance.com.cn/ 安越咨询专业致力于财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