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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进项税抵扣问题将凭借营改增初步解决

作者:经济参考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推荐讲师:安越 发表于:2015-05-15

财政部长楼继伟日前在厦门考察期间与部分企业代表座谈时,有企业反映,企业购进原材料相对较少,但厂房、广告、市场营销费用较高,抵扣少、税负重,希望能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

  对此,楼继伟解释说,不动产进项税目前不能抵扣的问题,随着下一步营改增改革推向建筑业、房地产业,就能得到解决。

  专家分析称,这意味着更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据业内人士称,改革主要是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抵扣。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测算,减税规模在8000亿元左右。这是一个粗略的估算,是根据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大体测算得出。”

  自2009年起,全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目前只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不能抵扣。如果今年允许工业、商业企业购买的房地产进行税务抵扣,则意味着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彻底完成。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投资处于低潮期,投资额相对较小,因而税收抵扣也相对较少,所以现在是推进不动产税收抵扣改革的良好时机。

  专家表示,我国2009年开展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时,一方面担心财政减收,一方面担心固定资产投资过高,可能在经济高涨时进一步火上浇油,因此只允许抵扣机器设备,不允许不动产抵扣。而当下处于投资低潮期,通过减税,可以起到鼓励投资的作用,这将是一个重要的宏观政策措施。张斌表示,投资中的税负大幅下降肯定是利好,对于那些已经有投资意向的项目,通过减税无疑会刺激他们加大投资。“稳增长压力很大,我们建议那些减税效果比较明显的措施尽快推出。”张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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