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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约谈会计所提示金融企业年审风险

作者:中注协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推荐讲师:安越 发表于:2015-01-29

核心提示:注会要持续了解和掌握金融类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与监管政策的发展变化,不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2015年1月14日,中注协以“金融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当面约谈,就事务所承接的部分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银行业监管规范不断增强,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2014年,上市银行盈利增速持续放缓,资产质量整体承压,同业业务规模增大、创新频繁,我国银行业面临业绩下滑和业务转型的双重压力。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强调,事务所要着力强化金融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监控与防范,注册会计师要持续了解和掌握金融类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与监管政策的发展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尤其要关注以下重大风险领域。

    一是要做好贷款质量复核工作,检查银行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贷风险管理,贷款五级分类是否准确,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不良贷款的处置程序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及时,充分考虑管理层面临的不良贷款考核压力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舞弊风险;

    二是要结合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同业业务的最新规定与要求,关注银行是否建立专营部门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合理配置同业业务资金,是否将同业业务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之下,分析同业业务的实质,判断买入返售等业务的经营合规性,关注同业业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三是要充分关注金融工具估值情况,特别是对公允价值判断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第三层次金融资产,要测试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包括复核相关参数、模型以及数据来源等;

    四是在整合审计下,要将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有机结合,关注信息系统能否有效支持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是否体现会计准则和监管规范的最新变化,高度重视信息系统有效性的测试与评价;

    五是要考虑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披露的影响与要求,强化与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的持续沟通,客观评价上市公司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等重要信息的相关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约谈会上,事务所代表向中注协介绍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完善措施以及相关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的整体计划和工作进度。事务所代表表示,对中注协强化事前事中监管的举措非常欢迎,将在年报审计中充分吸收相关风险提示意见,认真完善审计工作流程,有效防控年报审计风险。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被约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全程跟踪相关事务所的年报审计情况,对事务所提出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给予技术支持,切实做到业务监管和技术帮扶并行,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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