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节 利益的冲突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的10A部分由本法案作出修订,并增加了下述条款: “(l) 利益的冲突——在某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某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前一年内,如果该公司的现任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主管或首席会计主管(或是任何与他们职位等同的人员)曾被该事务所雇佣并参与了对该公司的审计,那么该事务所向该公司提供任何审计业务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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