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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三 5701 所得税

作者:财政部 来源:转载 推荐讲师:安越 发表于:2004-05-01

发文标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三 5701 所得税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04-27
实施时间: 2005-01-0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下载全文: 小企业会计制度.pdf
相关法规: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所属专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

  5701 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

  二、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三、小企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四、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而退还的所得税,应在实际收到退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小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所得税返还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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